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文机构:北京市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5-05-30
成文日期:2025-05-30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5-05-30
有效性:现行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防汛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防汛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
1 总则
1.1指导思想
1.2编制依据
1.3基本原则
1.4总体要求
1.5适用范围
1.6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2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2.3基层防汛指挥机构
2.4社会单位
3预报、预警与预防
3.1预报、预警
3.2预警叫应
3.3预防行动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权限
4.2四级应急响应
4.3三级应急响应
4.4二级应急响应
4.5一级应急响应
4.6一级+应急响应
4.7防汛突发事件(险情)响应
4.8信息报送
4.9信息发布
4.10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
5.1灾后救助与安抚
5.2灾后秩序恢复
5.3抢险物资补充
5.4应急度汛设备设施修复
5.5保险与补偿
5.6工作评价与灾害评估
5.7恢复重建
6 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6.2应急通讯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6.4物资装备保障
6.5防汛资金保障
6.6避险转移安置保障
7 预案管理
7.1制(修)订与备案
7.2应急演练
7.3宣传与培训
8附则
8.1奖励与惩罚
8.2本预案说明
9附件
9.1门头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图
9.2门头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9.3汛期气象灾害预警公众防护指引
9.4预警标准
9.5雨量等级表
9.6防汛突发事件(险情)分级
9.7积滞水隐患点管控措施及责任分工表
9.8汛期值班值守要求
9.9“三道防线”防汛应对工作方案
9.10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9.11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河流水系分布图
9.12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历史洪涝简介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持续提升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本区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防汛安全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防洪、气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各单位三定职责与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1.3.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把可能的灾害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1.3.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防汛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防汛工作,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部署要求。
1.3.3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防汛工作坚持依法防抗、科学防控,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防洪安全。
1.3.4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统一规划、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防汛工作要按照流域、沟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科学处理上下游左右岸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近期与长远之间等各项关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
1.4总体要求
1.4.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汛前将河道、水库、塘坝、闸站、险工险段、避险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沟道、旅游景区、危旧房屋、低洼院落、易积滞水点、地下空间、养老服务单位、各类学校、存在隐患的高挡墙、有深基坑或高堆土的在施工地等防汛重点部位逐一落实防汛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
1.4.2本区的防汛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特殊情况下,按照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的提前或者延长防汛期相关要求执行。
1.4.3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各级各部门应在当年5月15日前完成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隐患排查、通信设备、宣传培训等各项备汛工作。区防汛指挥部、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及成员单位应在汛前开展防汛工作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责任、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队伍、查通信、查隐患整改、查避险措施等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1.4.4进入汛期,区防指、各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及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风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时刻保持通信畅通,强化信息报告与共享。
1.4.5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1.4.6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工作的责任。区防汛指挥部、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应根据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防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防汛工作中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的防汛工作格局。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洪涝灾害包括:河道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灾害。
1.6预案体系
本区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防汛专项分指防汛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各镇(街道、管委)防汛应急预案及成员单位防汛应急预案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设立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必要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启动军地、央地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本区安全度汛。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可成立前方(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市委、市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区防减救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区防指政委由区委书记担任,负责指导全区防汛工作。
区防指总指挥由区长担任,负责统一指挥全区防汛工作。常务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区长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全区防汛工作,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防汛保障等工作。执行副总指挥由(协助)负责应急管理部门的副区长、分管水务部门的副区长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开展防汛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及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的防汛工作。
副总指挥由其他副区长、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同志、区政府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京能集团分管防汛工作副总经理担任,分别负责分管领域(管辖区域)及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的防汛工作和抗洪抢险、灾后重建等相关工作。
各驻京部队派遣至本区参加抗洪抢险的最高指挥人员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视情担任前方(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挥或副指挥,负责指挥部队官兵及其他抢险力量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区防指领导及成员因工作调整时,新任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自动担任区防指相应领导成员,并履行相应工作职责。相关单位(镇街)的行政主要领导待定时,由本单位(镇街)党组织主要领导暂时负责防汛工作,并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区防指成员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和储备局)、区教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含交通支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城指中心、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国动办、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人民武装部、区公路分局、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区环卫中心、区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服务中心、清水镇、斋堂镇、雁翅镇、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妙峰山镇、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大台街道、城子街道、大峪街道、东辛房街道、京能集团、区供电公司、中铁京西(北京)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歌华有线等。
区防指成员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可视情调整,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见附件9.2。
区委、区政府可视情安排区防指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负责防汛救灾、抗洪抢险、灾后重建等相关工作。
区防指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3)审查各防汛专项分指、各镇(街道、管委)防汛应急预案;指导区有关工作部门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4)在市防指的指导下,负责具体指挥本区一般及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防指领导下,做好本区特别重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防汛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综合研判,组织、指挥、指导、调度本区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调配防汛抢险救援物资;
(7)负责组织本区汛情对外发布;
(8)负责督促各部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落实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度汛责任制,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形成预案体系;
(9)负责组建防汛抢险救灾专家队伍,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
(10)负责督促辖区各级各部门做好防汛社会动员、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宣传教育等工作;
(11)负责指挥辖区内危旧房屋、低洼院落、河道、塘坝、蓄滞洪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的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12)负责指挥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及其他危旧房屋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
(13)负责指挥辖区内灾情、险情处置和因灾导致的各类应急保障工作;
(14)负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辖区内的河道清障工作,保障行洪河道畅通;
(15)负责指挥区管道路、桥梁等设施的防汛抢险处置工作;
(16)负责落实市防指及市级防汛专项分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防指下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会)和其他防汛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以下统称“各相关防汛指挥机构”)。
区防指领导、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视情况每年调整更新,并另发文件确认。
2.1.2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防汛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担任,区防汛办执行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区防汛办的主要职责:
(1)承担区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各防汛专项分指办公室、各镇(街道、管委)及相关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工作;
(2)负责区级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协调本区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指导本区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3)负责组织防汛会商,收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工情、险情,提出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建议,为区防指决策提供服务;
(4)完成区防指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区防指下设11个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汛专项分指”),在区防指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行业内开展防汛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道、管委)及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防汛专项分指包括: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永定河流域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抢险专项分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住房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京能集团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中铁京西公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1)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建,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根据防汛宣传工作需要确定,并在本专指防汛应急预案中进行明确。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区属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信息发布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区属各类媒体、媒介资源,加强防汛安全知识的宣传,协同区气象局及时动态发布预报预警及社会提示信息;负责组织、指导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网信办做好防汛工作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区属自媒体、新媒体平台做好防汛舆情的应对和引导工作,建立与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自媒体协同机制,加强协同联动,主动向社会展示抗洪抢险救灾处置过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情;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区水务局牵头组建,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编制本区河湖、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山洪的监测,负责洪水预报预警及预防行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水库的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等工作;依权限负责洪水调度,统筹组织堤防巡查与抢险;牵头负责城镇积滞水的治理和处置,指导各镇(街道、管委)、区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等有关单位做好易积滞水点预案编制、应急排水等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水情信息、处置措施等情况;负责汛期水利工程、山洪沟道、积水内涝等相关信息统计;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3)永定河流域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区水务局牵头组建,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指挥协调永定河流域(门头沟段)的防汛应急抢险等工作,建立健全流域防汛组织体系、责任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体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永定河流域(门头沟段)内雨情、水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等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永定河流域(门头沟段)上下游、左右岸的信息共享,指导相关相关镇(街道)开展巡堤查险和抗洪抢险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市永定河流域防汛指挥部报告水情、工情、险情及抢险力量需求、洪水调度、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况;协调落实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并做好技术支撑;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防汛应急抢险专项分指挥部
由区人民武装部牵头组建,区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建立健全本区防汛应急抢险“三道防线”力量体系,组织协调驻区部队、驻京部队、武警、民兵队伍及其他社会应急抢险力量参加本区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工作,重点承担打通救援道路、恢复应急通讯、抢救群众生命、运送应急物资、转移受灾群众等急难险重任务。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牵头组建,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负责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应急调查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及预防行动等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信息统计;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灾害调查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住房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管范围内本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全区人防工事、普通地下空间、低洼院落等安全度汛工作及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工作;负责汛期房屋和在建工程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灾害调查、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区交通局牵头组建,区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雨天城市道路、山区道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全区交通安全运行保障及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工作;负责组织道路积水封路、交通疏导、低洼区域车辆提前转移、应急保通、道路塌陷、道路淤泥清运、道路桥梁水毁等抢险和修复工作;负责汛期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等相关信息统计;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应对部署、积水情况、灾害调查、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8)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区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区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城市生命线的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线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应对部署、设施受损、处置措施、抢修结果等情况;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9)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旅游系统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及防汛安全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及相关镇街做好旅游景区的预警、关闭、避险、转移、安置、警示、人员疏导等工作;做好旅行社、乡村民宿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汛期景区、乡村民宿等相关信息统计;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等情况;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京能集团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京能集团牵头组建,京能集团负责防汛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任指挥。办公室设在京能集团。负责本集团所属各单位的防汛安全全面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防汛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及职工的防汛救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工疏散及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避险转移等情况;主动参与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中铁京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由中铁京西公司牵头组建,中铁京西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指挥。办公室设在中铁京西公司。负责本公司所辖区域、施工单位、收费站点、高速服务区及京蔚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防汛安全全面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管辖区域、管辖单位和职工的防汛救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工疏散及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防汛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负责及时向区防指报告防汛应对部署、处置措施、避险转移等情况;负责按照区防指指令要求及时配合疏通京蔚高速公路与相关镇(街道)连接的应急通道作为抢险、救援、救灾通道,并保障京蔚高速公路畅通;主动参与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基层防汛指挥机构
2.3.1镇(街道、管委)
清水镇、斋堂镇、雁翅镇、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妙峰山镇、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大台街道、城子街道、大峪街道、东辛房街道和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街道、管委)”)的防汛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行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本辖区防汛主要责任。各镇(街道、管委)应明确承担防汛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完成区防指交办的防汛任务。主要职责如下:
①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抢险工作,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库、河道、塘坝、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及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②落实本辖区重点点位、重要部位、重要单位的安全度汛责任制,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保障安全度汛;负责编制本级防汛应急预案,指导所辖各村(社区)完善村(社区)防汛应急预案,形成预案体系;
③落实应急抢险队伍,配备防汛应急物资,合理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汛前对本辖区镇级、村级临时应急避难场所、场址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保场所安全时才能用于人员安置。汛期有群众转移安置要求时提前启动应急避难场所;
④负责本辖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及危旧房屋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本辖区的河道、沟渠、雨水管涵等清障工作,保障河道、沟渠、管涵畅通;
⑤负责管辖道路、桥梁等设施的防汛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河道警戒水位以上时的堤防巡查与抢险工作;
⑥负责本辖区灾情、险情处置和因灾导致的各类应急保障工作;
⑦落实辖区防汛社会动员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督促指导所属各村(社区)落实防汛措施;
⑧完成区防指和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村(社区)
各村(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防汛工作责任人,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在区政府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防汛抗洪工作。主要职责:
①建立健全村(社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并落实村(社区)防汛应急预案及强降雨防范应对措施;
②落实本村(社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物资、应急避险安置点、预警叫应设备设施等准备工作;
③负责汛期值班值守,组织对本村(社区)防汛重点部位开展巡查检查,做好防汛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每年汛前组织开展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演练,提升辖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④认真落实“七包七落实”措施,明确本村(社区)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的避险转移包保责任人,汛期按要求提前组织群众避险转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⑤及时组织处置各类防汛突发险情、灾情;及时向镇(街道)防汛分指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群众避险转移等情况,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区防汛办报告有关情况;
⑥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社会单位
有防汛任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管理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防汛工作,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措施;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参与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3预报、预警与预防
3.1预报、预警
进入汛期,区防指启动气象会商机制,适时与区气象、水务、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气象会商,了解掌握天气趋势变化。区气象、水务、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加强监测、预报或接收市级监测、预报成果,按职责和权限及时向本区发布暴雨、洪水、山洪灾害风险、积水内涝风险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预警信息,并同时报告区防指。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影响做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区防指,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加强与周边相邻区县的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监测预报和信息共享。
预警包括气象灾害预警、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积水内涝风险预警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标准详见附件9.4。
3.1.1气象预报预警
区气象局负责本区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当暴雨、台风及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区气象局应提前3天加密区域天气会商,发布重大天气报告,给出过程风雨量级预测、风险预估、预警信号发布及防御建议;提前1天发布本区具体降雨量级和重点影响时段的预报信息,加密与区防指、区应急管理、水务、规划自然资源、交通、住建、城市管理、文旅等多部门的联合会商;提前1-3小时发布短临预报,降雨影响区域的预报要细化到镇(街道、管委)、村(社区)。
3.1.2洪水预报预警
区水务局负责本区的洪水监测、预报和预警,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区水务局应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跟踪分析河道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洪救灾提供监测数据和技术支撑。
3.1.3山洪灾害预报预警
区水务局负责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划分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编制山洪灾害风险图,科学设定山洪灾害风险预警指标,明确不同降雨等级人员转移标准和范围,突出极端降雨情况下的人员转移范围,指导各镇(街道)制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按照职责和权限提前向相关对象发布风险预警。山洪灾害易发区相关镇(街道)、村(社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监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监测、加强巡逻。每个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发出警报,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镇(街道)和区防指,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1.4积水内涝预报预警
区水务局负责积水内涝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当气象预报将出现强降雨,并可能发生积水内涝灾害时,区防指应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组织水务、交通、住建、应急、气象、城市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研判形势。气象、水务、交通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发布有关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区防指按照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镇(街道、管委)根据预警级别和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和暂停户外活动等工作,对重点部位和灾害易发区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
3.1.5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负责本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强化与区气象局的联合会商,按权限提前分区分级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安全提示,指导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的镇(街道)、村(社区)、涉山道路和涉山旅游景区等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建设,科学设定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标,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向区防指、相关镇(街道)提出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镇人员转移,涉山道路管控,涉山旅游景区关闭,火车停运、折返、迂回等措施建议。
3.1.6预警发布、变更及解除
(1)暴雨蓝色预警由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简称“区预警中心”)发布并报区防汛办备案;暴雨黄色预警经区气象局商区防汛办后,由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发布;暴雨橙色预警由区气象局商区防汛办,经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或执行副总指挥批准后,由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发布;暴雨红色预警经区气象局商区防汛办,报区防指总指挥批准后,由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发布。
(2)洪水蓝色预警、山洪灾害风险蓝色预警、积水内涝风险蓝色预警由区水务局联合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发布并报区防汛办备案;洪水黄色预警、山洪灾害风险黄色预警、积水内涝风险黄色预警经区水务局商区防汛办后,由区水务局联合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发布;洪水橙色预警、山洪灾害风险橙色预警、积水内涝风险橙色预警由区水务局商区防汛办后,经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或执行副总指挥批准后,由区水务局联合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发布;洪水红色预警、山洪灾害风险红色预警、积水内涝风险红色预警经区水务局商区防汛办后,报区防指总指挥批准后,由区水务局联合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发布。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与区气象局会商确定后通过区预警中心联合发布并报区防汛办备案;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与区气象局会商,商区防汛办确定后,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与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与区气象局会商,商区防汛办,并经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或执行副总指挥批准后,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与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与区气象局会商,商请区防汛办,并报区防指总指挥批准后,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与区气象局通过区预警中心联合发布。
(4)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或终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等。预警信息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手机短信、警报器、应急广播、显示屏、网站、区融媒体中心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包保责任人上门逐一通知、行业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或上门通知等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确保叫应到位。
(5)非汛期,全区性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积水内涝风险预警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发布、变更和解除,按照本区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6)按照“谁发布、谁变更、谁解除”的原则,根据本区实际汛情自主发布、变更及解除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和积水内涝风险预警,并及时报市防汛办备案。
(7)市级发布全市或涉及本区的区域预警后,本区根据市级预警进入预警状态,预警等级不低于市级预警等级。区级发布预警后,各镇(街道、管委)根据区级预警自动进入预警状态。
3.2预警叫应
3.2.1区级发布蓝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后,启动预警叫应机制。
3.2.2本着“谁预警,谁叫应”的原则,在区防指的指导下,由预警部门负责叫应到各相关镇(街道)、各单位。各镇街负责叫应辖区各单位、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叫应辖网格员、重点部位责任人及辖区群众。叫应的类型包括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积水内涝风险预警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叫应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3.2.3蓝色预警时,区级预警部门负责叫应区防汛办主任或区带班领导、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各镇(街道、管委)和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防汛领导;各镇街负责叫应辖区相关单位、施工工地的负责人及各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各相关村(社区)负责叫应辖区防汛网格管理人员及各重点部位责任人,叫应所有蓝色预警时的应转移群众。
3.2.4黄色预警时,区级预警部门负责叫应区防指执行副总指挥或区带班领导、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各镇(街道、管委)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各镇街负责叫应辖区相关单位、施工工地的主要负责人及各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各相关村(社区)负责叫应辖区防汛网格管理人员及各重点部位责任人,叫应所有黄色预警时的应转移群众。
3.2.5橙色预警时,区级预警部门负责叫应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或区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各镇(街道、管委)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各镇街负责叫应辖区相关单位、施工工地的主要负责人及各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各相关村(社区)负责叫应辖区防汛网格管理人员及各重点部位责任人,叫应所有橙色预警时的应转移群众。
3.2.6红色预警时,区级预警部门负责叫应区防指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各防汛专项分指、各镇(街道、管委)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各镇街负责叫应辖区相关单位、施工工地的主要负责人及各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各相关村(社区)负责叫应辖区防汛网格管理人员及各重点部位责任人,叫应所有红色预警时的应转移群众。
3.2.7一般采取电话叫应等方式,以保证“叫得醒、叫得应”,辅以京西哨兵调度指挥平台、京办、OA办公系统、短信、微信等方式,通过相关信息补充说明叫应内容。各层级需预先明确“叫应”的接收电话和手机,并确保汛期及其他重要防汛时期24小时通讯畅通。
3.3预防行动
当预测发生全区或区域性强降雨,并同时伴有大风、冰雹、雷电等天气时,区气象局根据预警标准,提前分区域、分级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及时调整预报(预警)级别,向社会发布气象风险提示及相关科普信息。区防指商请区应急委,协调部署各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和大风天气等灾害性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大风、防冰雹、防雷电应对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时将防汛、防大风、防冰雹、防雷电应对准备情况上报区防汛办、区应急办。
3.3.1当预测未来1-2天内将发生全区日均降雨量小于25毫米,局地小时雨强可能大于50毫米的降雨时,应采取以下预防行动:
(1)区气象局提前3-12小时提出预警建议,视情提前1-3小时发布全区或区域暴雨预警,向社会发布气象风险提示及相关科普信息。
(2)区水务局提前部署山洪、城市内涝应对措施,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积水内涝风险预警,提前部署城市内涝应对措施,督导易积水点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启动预案,督促落实“雨中巡查责任人(由不同路权的道路养护单位,没有养护单位的由相关镇(街道)负责,当出现积水超27厘米时,会同排水队伍及相关人员对积水路段进行先期临时应急断路,并向交通疏导及管控责任人报告)、交通疏导及管控责任人(由区交通支队负责,承担积水路段或区域的交通疏导和管控)、积水抽排责任人(由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城管委或相关镇街按照责任分工组织排水队伍承担积滞水的排除工作)”(以下简称“三个责任人”),并向区防指报告积水内涝应对措施及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点山洪沟道、河道巡堤查险,并向区防指报告防御应对情况。
(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视情提前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向区防指报告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及落实情况。
(4)区交通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统筹各级公路、下凹式桥涵权属单位落实“三个责任人”,向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抄报落实情况。明确交通高峰时段防汛应对措施,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站显示屏发布相关提示信息,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5)区文化和旅游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指导旅行社调整涉山涉水景区的旅游计划,视情明确景区关闭措施,利用旅游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提示性信息,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6)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在建工地管控措施,落实居住小区、危旧房屋、低洼院落、普通地下空间预防措施。
(7)区公安(含交通支队)、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体育、国防动员、园林绿化等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完善相关方案、做好人员备勤,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8)区防指加强与区气象局会商研判,依据气象预警建议及行业部门意见,组织各防汛专项分指、相关成员及重点单位进行防汛会商,视情滚动开展会商调度,提前启动全区或区域应急响应,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防护指引。
(9)各镇(街道、管委)、村(社区)、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前部署落实防汛准备工作,视情根据预案自主启动应急响应。
(10)各抢险救援队伍提前动员,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
(11)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国动办、各镇(街道、管委)、村(社区)以及各相关责任单位应重点关注行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等重点防汛部位,提前落实防汛措施、抢险队伍、物资等准备工作。
3.3.2当预测未来3天内将发生全区日均降雨量接近或超25毫米但小于50毫米降雨时,应采取以下预防行动:
(1)区气象局提前1-2天提出预警建议,视情提前3-6小时发布全区或区域蓝色预警信息,及时监视天气变化,随时更新预报,向社会发布气象风险提示及相关科普信息。
(2)区水务局部署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水库、河道雨洪调度和厂网河一体化联合调度,视情提前发布洪水预警、山洪灾害和积水内涝风险预警,提前部署城市内涝应对措施,督导易积水点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启动预案,督促落实“三个责任人”。向区防指报告洪水、山洪、积水内涝等防御应对情况。
(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视情提前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向区防指报告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及落实情况。
(4)区交通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督导各级公路管理单位落实公路易积水点及下凹式桥涵“三个责任人”,向区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抄报落实情况。明确公共交通运营调整计划,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站显示屏发布强降雨提示信息,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5)区城市管理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电、气、热、油等管线的巡检巡修,负责按照积滞水隐患点管控责任分工做好积滞水险情处置,通过城市广告显示屏等渠道发布经气象、区防指等部门审核后统一要求发布的提示信息,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6)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对在建工地、居住小区、危旧房屋、低洼院落、普通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检工作,明确监管范围内在建工地管控措施,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7)区文化和旅游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涉及地质灾害的景区、乡村民宿、游客的防汛措施,指导旅行社调整涉山涉水景区的旅游计划,利用旅游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提示性信息,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8)区委宣传部组织利用各类媒体等宣传渠道播报安全提示等信息。区委网信办适时关注和引导舆情。
(9)区应急管理局督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防护指引。
(10)区体育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做好有组织的户外体育赛事活动预警工作,视情调整体育赛事活动计划。
(11)教育、公安(含交通支队)、国防动员、园林绿化、经信等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做好相关方案准备和人员备勤。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12)区防指根据气象预警建议及行业部门意见,组织各防汛专项分指、相关成员及重点单位进行防汛会商,适时启动全区或部分区域四级应急响应,滚动开展会商调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提示。
(13)各镇(街道、管委)部署落实区防指及各行业部门的防汛工作要求,并结合本辖区实际部署防汛工作,开展对辖区防汛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区气象局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安全防护指引,落实包保责任和山区“七包七落实”措施,明确危险区域重点人群的转移方案,备足人员转移所需物资及场所,做好抢险队伍、物资和人员转移的准备。
(14)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防汛抢险队伍及社会力量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15)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国动办、各镇(街道、管委)、村(社区)以及各相关责任单位应重点关注行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等重点防汛部位,预置应急抢险力量和物资,提前落实防汛措施等工作。
(16)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汛抢险准备保障工作。
(17)各企事业单位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做好本单位防汛工作。
(18)社会公众及时关注气象及其他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合理安排出行计划,注意防汛安全。
3.3.3当预测未来3天内将发生全区日均降雨量接近或超50毫米但小于150毫米时,应采取以下预防行动:
(1)区气象局提前1-2天提出预警建议,提前3-12小时发布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及时监视天气变化,与区防指天气会商,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向社会发布气象风险提示、防御措施及相关科普信息。
(2)区水务局部署本行业防汛工作,密切监测河道、水库和山洪沟道水情,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库、河道雨洪调度,明确水库、河湖提前调度计划;明确山洪沟道封闭及人员疏散转移意见并指导相关镇(街道)落实,提前发布洪水、山洪灾害风险、积水内涝风险等预警信息,提前部署城市内涝应对措施,督导易积水点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启动预案,督促落实“雨中巡查、应急断路、积水抽排雨中巡查”“三个责任人”。向区防指报告洪水、山洪、积水内涝等防御应对情况。
(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提前3-12小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视情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研判,明确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和区域封闭意见并指导相关镇街落实,向区防指报告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及落实情况。
(4)区交通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根据气象、水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督导各级公路管理单位落实公路易积水点及下凹式桥涵“三个责任人”,向区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抄报落实情况。明确公共交通运营调整计划,做好重点场站旅客接驳准备;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站显示屏发布强降雨提示信息,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5)区城市管理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对电、气、热、油等管线的巡检巡修,负责按照积滞水隐患点管控责任分工做好积滞水险情处置,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城市生命线应急保障准备;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6)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建筑工地停工及危旧房屋、居住小区、低洼院落、普通地下空间等人员转移意见和预防措施,指导相关镇街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工作;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7)区文化和旅游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通知旅行社调整涉山涉水景区的旅游计划,及时发布提示性信息,向区防指报告涉及地质灾害的景区、乡村民宿、游客管理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8)区委宣传部利用各类媒体、媒介等宣传渠道播报安全提示等信息,向区防指报告信息发布及宣传意见。区委网信办适时关注和引导舆情。
(9)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准备,督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防汛工作,根据区气象局的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防护指引,并向区防指报告抢险队伍协同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0)区公路分局、中铁京西公司做好公路应急抢险准备,加强重点路段、京蔚高速公路等骨干线路的巡查检查,在易积滞水隐患点预置排水抢险力量和设备设施,道路积水时及时开展抽排水作业,及时组织清运道路淤泥,并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1)区教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指导监督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单位开展危险校舍排查和解危工作,并向区防指报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停学、停课的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2)区体育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通知室内外体育活动承办单位调整活动计划,并向区防指报告停止体育活动的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3)区国动办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做好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作,并向区防指报告平战结合利用的人防工程暂停使用和人员、车辆转移的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4)区园林绿化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或镇街对老旧小区和平房区内树木进行剪枝并做好加固工作,同时做好树木倒伏移伐队伍力量准备,加强交通主干道路旁的树木巡查,并向区防指报告所属公园、林场关闭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5)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政务外网的通信保障准备工作;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通信服务保障准备,并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16)区防指依据气象预警建议,提前1-2天组织会商,部署全区防汛工作;根据各防汛专项分指和行业部门提出的意见,提前发布启动四级或三级应急响应,滚动开展会商调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提示;视情选派区级领导率工作组深入镇(街道、管委)指导防汛工作。
(17)各镇(街道、管委)落实区防指及各行业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防汛工作,根据区气象局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安全防护指引。加强对所辖区域防汛隐患排查,落实包保责任和“七包七落实”措施,提前组织投亲靠友人员避险转移,提前组织老弱病残等转移困难人员避险转移,提前组织有特殊疾病人员转移至医疗条件较好的地区。
(18)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防汛抢险队伍及社会力量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19)京能集团、中铁京西公司组织所属范围内的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并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20)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国动办、各镇(街道、管委)、村(社区)以及各相关责任单位应重点关注行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等重点防汛部位,预置应急抢险力量和物资,提前落实系列防汛措施等工作。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入口等提前布置挡水设施。
(21)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汛抢险准备保障工作。
(22)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调整工作时间,做好本单位防汛工作。
(23)社会公众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调整出行计划,科学避险。
3.3.4当预测未来3天内将发生全区日均降雨量接近或超150毫米但小于200毫米时,应采取以下预防行动:
(1)区气象局提前1-2天提出预警建议,提前6-18小时发布暴雨黄色或橙色预警信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与区防指天气会商,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风险提示、防御措施及相关科普信息。
(2)区水务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密切监测河道、水库和山洪沟道水情,分析研判水库、河道来水风险,提前1-2天视情组织实施水库、河道预泄,降低库容;明确水库、河湖提前调度计划。提前1-2天公布日均降雨量150-200毫米时,受山洪和洪水威胁的群众转移范围,并指导相关镇(街道)落实。提出山洪沟道封闭、堤防险工险段力量和物资预置意见,做好抢险准备,组织开展巡堤查险。提前发布洪水风险、山洪灾害风险、积水内涝风险预警信息。提前部署城市内涝应对措施,督导易积水点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启动预案,督促落实“三个责任人”。向区防指报告洪水、山洪灾害、积水内涝等防御应对情况。
(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提前6-12小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根据降雨预报情况,适时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研判,明确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和区域封闭意见并指导落实,提出镇村人员转移,涉山道路管控,涉山旅游景区关闭,火车停运、折返、迂回等措施建议,向区防指报告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及落实情况。
(4)区交通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根据气象、水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督导各级公路管理单位落实公路易积水点及其附属的下凹式桥涵“三个责任人”,向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抄报落实情况;指导本区公交运营企业制定或调整公交运营计划;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车站显示屏发布强降雨、山区道路封闭、转移低洼区域车辆及安全出行等提示信息;做好道路、桥梁抢修队伍及物资应急准备;指导各相关镇街做好河道沟道两侧及低洼区域车辆提前转移宣传工作;向区防指报告公交停运等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5)区城市管理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对环卫、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检巡修,落实抢修队伍及物资,做好应急抢修准备,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城市生命线应急保障措施并指导落实,督导相关镇(街道)做好山区镇街和中心村应急电源保障;在负责的积滞水隐患点预置排水力量和设备设施,道路出现积水及时开展排水作业;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6)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在建工程、居住小区、老旧平房、低洼院落、普通地下空间、建筑工地防汛工作,明确建筑工地停工及危旧房屋、低洼院落、普通地下空间等防汛措施、人员及车辆转移意见,指导相关镇(街道)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工作;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7)区文化和旅游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涉及地质灾害的景区关闭、乡村民宿停业、游客劝返、停止户外文化活动、文艺演出及其他文旅活动等措施并指导落实,及时发布安全提示信息,督导文物管理单位落实文物保护防汛措施,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8)区委宣传部组织利用各媒体、媒介等宣传渠道播报安全提示等信息,向区防指报告信息发布及宣传意见。区委网信办适时关注和引导舆情。区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信息,开展防汛宣传工作。
(9)区应急管理局督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防汛工作;根据区气象局的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防护指引;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灾情统计和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并向区防指报告抢险队伍协同及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0)区公路分局、中铁京西公司做好管辖公路的应急抢险准备,加强重点路段、京蔚高速公路等骨干路线的巡查检查,在积滞水隐患点预置排水抢险力量和设备设施,道路积水时及时开展抽排水作业,及时组织清运道路淤泥,并向区防指报告抢险情况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1)区教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指导监督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区级教育单位开展危险校舍排查和解危工作,并向区防指报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停学、停课的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2)区体育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督导有组织的室外体育赛事活动承办单位调整活动计划,并加强对有组织的登山、探险、徒步、骑行、涉水运动等相关人员的预警工作;向区防指报告停止体育活动的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3)区国动办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做好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作,向区防指报告平战结合利用的人防工程暂停使用和人员、车辆转移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4)区园林绿化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对老旧小区和平房区内树木进行剪枝并做好加固工作,同时做好树木倒伏移伐队伍力量准备,做好落叶清扫、主干道路旁的树木加固工作;并向区防指报告所属公园、林场关闭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5)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政务外网的通信保障准备工作;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通信服务保障准备,指导检查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的卫星背包站、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装备准备及使用情况,制定断电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的通讯保障方案;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16)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和储备局)做好成品粮供应及救灾物资的调拨准备工作。
(17)区商务局做好肉类、蔬菜、鸡蛋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18)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药品、器械及防疫物资的准备。
(19)区公安分局做好涉汛警情处置等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做好人员备勤。
(20)区防指依据气象预警建议,提前1-2天组织全网会商,部署全区防汛工作;根据各防汛专项分指和行业部门提出的意见,提前发布启动防汛三级或二级应急响应,滚动开展会商调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提示。区委、区政府统筹选派区级领导率工作组深入镇(街道、管委)指导防汛工作,加强对所辖区域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汛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研判山区地质灾害影响区域的铁路路线风险,视情向市防汛办提出列车停运、折返或迂回等建议,请市防汛办向北京铁路局沟通。
(21)各镇(街道、管委)落实区防指及各行业部门的防汛工作要求并结合本辖区实际部署防汛工作,对所辖区域防汛隐患点位开展雨前排查整治;落实包保责任和“七包七落实”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及预置工作;做好日均降雨量接近或超150毫米但小于200毫米时人员避险转移安置准备,提前组织投亲靠友人员转移避险,提前组织老弱病残等转移困难人员转移避险,提前组织有特殊疾病人员转移至医疗条件较好的地区或医院;安排干部和民兵下沉村居,充实基层防汛队伍。
(22)区消防救援支队伍强化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3)各相关单位、防汛抢险队伍及社会力量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24)区武装部组织协调驻区部队做好部队参加防汛抢险的动员及准备。
(25)京能集团、中铁京西公司组织所属范围内的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检查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情况,检查应急发电机、应急通讯设备情况,确保正常运行;在应急值守点配备生活物资和应急药品,做好本单位抢险救灾的准备;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26)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国动办、各镇(街道、管委)、村(社区)以及各相关责任单位应重点关注行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等重点防汛部位,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预置应急抢险力量和物资,提前落实系列防汛措施等工作。在行政机关、医院等周边,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入口处等布置挡水沙袋、挡水板等挡水设施,做好固定泵房、移动排水泵的设备调试,随时准备排除积水。
(27)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汛抢险准备保障工作。
(28)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关注气象及其他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调整工作时间,做好本单位防汛工作。
(29)社会公众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调整出行计划,减少或避免降雨期间出行,合理储备应急和生活物资,做好避险准备。
3.3.5当预测未来3天内将发生全区日均降雨量接近或超200毫米时,应采取以下预防行动:
(1)区气象局提前1-2天提出预警建议,提前12-24小时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信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与区防指天气会商,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风险提示、防御措施及相关科普信息。
(2)区水务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密切监测河道、水库和山洪沟道水情,分析研判水库、河道来水风险,提前1-2天组织实施水库、河道预泄;提前发布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风险和积水内涝风险预警;提前1-2天公布日均降雨量接近或超200毫米时,受山洪和洪水威胁的人员避险转移范围,提出山洪沟道封闭、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堤防抢险力量及物资调度等建议并指导各相关镇街落实;提前部署城市内涝应对措施,督导易积水点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启动预案,督促落实“三个责任人”;向区防指报告洪水、山洪、积水内涝等防御应对措施及落实情况。
(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提前12-24小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根据降雨预报变化情况,适时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研判,明确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和区域封闭意见并指导落实,提出镇村人员转移,涉山道路管控,涉山旅游景区关闭,火车停运、折返、迂回等措施建议,向区防指报告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及落实情况。
(4)区交通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根据气象、水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督导各级公路管理单位落实公路易积水点及其附属的下凹式桥涵“三个责任人”,向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抄报落实情况;指导本区公交运营企业制定或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必要时采取区间运营、停驶等措施,及时停运危险山区公交线路,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车站显示屏发布强降雨、山区道路封闭、转移低洼区域车辆、安全出行提示信息,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提示机动车主禁止在低洼道路、山洪灾害易发点等的道路停车和转移;组织公交运力及时疏散滞留人员;做好道路、桥梁抢修队伍及物资应急准备,向区防指报告山区道路封闭、公交等停运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5)区城市管理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对环卫、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检巡修,落实电力、燃气、石油等管线抢修队伍及物资,做好应急抢修准备,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城市生命线应急保障措施并指导落实,督导相关镇(街道、管委)做好山区镇街和中心村应急电源保障;在负责的积滞水隐患点预置排水力量和设备设施,道路出现积水及时开展排水作业;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6)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在建工程、居住小区、老旧平房、低洼院落、普通地下空间、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统计核实安置房数量及能够容纳的人数,明确建筑工地停工及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地下空间等防汛措施、人员转移意见,指导相关镇街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工作;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7)区文化和旅游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全部景区关闭、乡村民宿停业、游客劝返、停止户外文化活动、文艺演出及其他文旅活动等措施并指导落实,及时发布提示性信息,督导文物管理单位落实文物保护防汛措施,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8)区委宣传部组织各媒体加强防汛预警、社会动员、避险防灾等的宣传与引导,及时播报安全提示等信息,向区防指报告信息发布及宣传意见。区委网信办适时关注和引导舆情。区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信息,开展防汛宣传工作。
(9)区应急管理局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防汛工作,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和应急抢险准备,根据区气象局的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防护指引,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灾情统计和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及时协调驻京部队、空中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并向区防指报告抢险队伍协同及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0)区公路分局、中铁京西公司做好公路应急抢险准备,加强重点路段、京蔚高速公路等骨干路线的巡查检查,在积滞水隐患点预置排水抢险力量和设备设施,道路积水时及时开展抽排水作业,及时组织清运道路淤泥,并向区防指报告抢险情况和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1)区教委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指导监督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区级教育单位开展危险校舍排查和解危工作,明确学校停学、停课措施,跟进监督落实,并向区防指报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停学、停课的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2)区体育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停止一切有组织的室内外体育赛事活动的措施并指导落实,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登山、探险、徒步、骑行、涉水运动等相关人员的预警工作,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13)区国动办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平战结合利用的人防工程关停措施并指导落实,备足挡水板、挡水沙袋、应急水泵等设备,提前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作,并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4)区园林绿化局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对老旧小区和平房区内树木进行剪枝并做好加固工作,同时做好树木倒伏移伐队伍力量准备,加强交通主干道路旁的树木加固工作,明确关闭所属公园、林场措施并组织落实;向区防指报告所属公园、林场关闭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5)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政务外网的通信保障准备工作;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通信服务保障准备,指导检查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的卫星背包站、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准备及使用情况,制定断电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的通讯保障方案,可根据需要向降雨区域的山洪地质灾害险村预置简易通信器材,并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16)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和储备局)做好成品粮供应及救灾物资的调拨准备工作。
(17)区商务局做好肉类、蔬菜、鸡蛋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18)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药品、器械及防疫物资的准备。
(19)区公安分局做好涉汛警情处置等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做好人员备勤。
(20)区防指依据气象预警建议,提前1-2天组织防汛会商,部署全区防汛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安全防护指引;根据各防汛专项分指和行业部门提出的意见,提前发布启动防汛二级或一级应急响应,滚动开展会商调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提示;区委、区政府统筹选派区级领导带工作组深入镇(街道)指导防汛工作,并对镇(街道)防汛隐患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研判山区地质灾害影响区域的铁路路线风险,视情向市防汛办提出列车停运、折返或迂回等建议,请市防汛办向北京铁路局沟通。
(21)各镇(街道、管委)落实区防指及各行业部门的防汛工作要求并结合本辖区实际部署防汛工作,对所辖区域防汛隐患点位开展雨前排查整治;落实包保责任和“七包七落实”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河道、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的巡查及防守工作,加强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及预置工作;做好日均降雨量接近或超200毫米时人员避险转移安置准备,提前组织投亲靠友人员转移避险,提前组织老弱病残等转移困难人员转移避险,提前组织有特殊疾病人员转移至医疗条件较好的地区或医院;安排干部和民兵下沉村居,充实基层防汛队伍;及时与本辖区附近油库、加油站进行对接,建立健全油料应急保供机制,保障防汛抢险用油供应。
(22)区消防救援支队伍强化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3)各相关单位、防汛抢险队伍及社会力量强化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24)区武装部组织协调驻区部队做好部队参加防汛抢险的动员及准备;根据区防指要求做好队伍备勤和预置工作。
(25)京能集团、中铁京西公司组织所属范围内的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检查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情况,检查应急发电机、应急通讯设备情况,确保正常运行;在应急值守点配备生活物资和应急药品;随时做好发生灾情时参与本单位和本区抢险救灾的准备;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
(26)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国动办、各镇(街道、管委)、村(社区)以及各相关责任单位应重点关注行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等重点防汛部位,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预置应急抢险力量和物资,强化防范措施;根据积水预报适当加高行政机关、医院等周边,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入口处等的挡水设施,做好固定泵房、移动排水泵的设备调试,随时准备排除积水,保障供电、排水等设备间的运行。提前转移低洼区域地下空间的重要设施、设备、汽车等财产,对于不担任区域供电等重要任务的地下空间等采取断电关闭措施。
(27)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汛抢险准备保障工作。
(28)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关注气象及其他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合理安排停工、停业、停课相关工作,并做好本单位防汛工作及相关人员避险安排。
(29)志愿者等社会抢险救援力量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充实强化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防汛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党员、团员和在册志愿者作用,依托镇(街道、管委)及村(社区)组织防汛志愿者队伍,启动广泛参与防汛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30)社会公众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调整出行计划,减少或避免降雨期间出行,合理储备应急和生活物资,做好避险准备。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权限
本区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和一级+。一级+为最高等级。
市级启动全市或涉及本区的应急响应后,本区根据市级应急响应自动进入响应状态。
区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镇(街道、管委)、各有关单位自动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状态。
区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同时伴有大风、雷电、冰雹等极端天气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本预案和《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大风天气应急预案》等做好应急响应行动,统筹协调做好灾害应对工作。
全区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启动和结束。其中:四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区防汛办主任或执行副主任批准,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区防指执行副总指挥或区防汛办主任批准,二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或执行副总指挥批准,一级和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区防指总指挥批准。当应急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区防指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当发生降雨超过预报时,区防指及时发布或升级应急响应,根据实际降雨情况,可视情提级响应,各相关部门、相关镇街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当区防指没有启动应急响应时,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可根据所辖行业、流域、区域情况自主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并报区防指备案。
4.2四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经综合分析洪水风险、山洪灾害风险、积水内涝风险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预警级别、发展态势及危害程度,区防指启动全区或分区域的四级应急响应。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相关镇(街道、管委)和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区防汛办主任或执行副主任在区防指指挥场所指挥。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的分管防汛领导或值班领导、村(社区)防汛工作负责人或支部班子成员到防汛指挥位置开展工作。
(2)区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安全提示。
(3)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依据预案自主启动响应值守、备勤。
(4)区防汛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天气形势发展组织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进行防汛会商,视频连线相关部门、单位、镇街,指挥调度降雨应对工作。
(5)区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利用各类媒体、媒介等宣传渠道适时发布汛情、安全提示等信息。区委网信办实时关注和引导舆情。
(6)区水务局实时关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适时调整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积水内涝风险预警的等级,关注政府机关等要害部门、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的风险情况,指导各相关镇(街道、管委)、单位加强对山洪沟道、河流、水库、塘坝的管控与监测,督导公路、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和各相关镇(街道、管委)或其他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按照管理职责做好城镇积滞水排除工作。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易积滞水点预置应急排水力量和设备设施。
(7)区交通局组织公路管理单位落实各级公路易积水点及其附属的下凹式桥涵“三个责任人”到位履职,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排水装备在重点部位布控,根据汛情发展果断采取积水排除、断路绕行、组织低洼区域车辆转移等措施。及时组织调整公交运营线路,做好汽车站、地铁站、景区等滞留人员接续运输的运力保障,协调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车站显示屏发布汛期预警、安全提示等信息。
(8)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督导涉山涉水工地、存在深基坑、高堆土的在建工程暂停施工,转移安置受威胁人员,加强对在建工地、居住小区、危旧房屋和低洼院落的巡检巡查,及时处置险情,指导相关镇(街道)做好群众、施工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向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抄报内涝积水信息;根据气象预报做好房屋和在建工程防大风工作。
(9)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适时发布预警调整信息,并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10)区城市管理委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巡查巡检,及时处置险情;负责按照积滞水隐患点管控责任分工做好积滞水险情处置;组织督导相关单位做好城市道路垃圾清扫、开展道路推水、清淤等作业;根据气象预报做好防大风工作,根据需要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
(11)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督导涉地质灾害景区封闭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派专人盯守并做好游客疏导工作。
(12)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督促各镇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13)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及时疏导交通,视情可采取临时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14)各相关镇(街道、管委)实时跟踪研判雨情、汛情、险情,认真落实低洼院落和老旧危房包保责任和“七包七落实”措施,重点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应对、积滞水内涝处置,并根据气象预报做好防大风、防冰雹工作等工作。组织暴雨蓝色预警应转移人员提前转移避险安置。
(15)区消防救援支队及其他防汛抢险队伍依照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积滞水等险情,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可自主强化响应措施。
(16)区气象局每两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每两小时报告洪水、山洪及内涝积水预报结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每两小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区应急管理局每两小时报告一次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两小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落实“零报告”制度。
(17)京能集团防汛专项分指、中铁京西公司防汛专项分指分别组织所属单位及职工落实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防汛突发事件;关闭所属施工工地,提前做好职工避险转移准备工作,视情提前组织职工转移至安置点。按照区防指的安排参加本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3三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后,经综合分析洪水风险、山洪灾害风险、积水内涝风险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预警级别、发展态势及危害程度,区防指启动全区或分区域的三级应急响应。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相关镇(街道、管委)和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区防指执行副总指挥或带班区领导在区防指指挥场所指挥。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在防汛指挥位置开展工作。
(2)区防指及时通过预警中心向社会发布全网安全提示信息。
(3)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依据预案自主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值守、备勤。
(4)区防汛办主任或执行副主任根据天气形势发展组织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进行防汛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相关部门、单位指挥调度降雨应对工作,加强与周边相邻区和毗邻河北三县的沟通联系。
(5)区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的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6)区水务局实时关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适时调整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积水内涝风险预警的等级,科学调度洪水,指导各相关镇(街道)、有关单位加强对山洪沟道、河流、水库、塘坝的监测与管控。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及险情处置,指导各相关镇(街道)适时封闭山洪沟道,协调指导区公路、城市管理等排水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镇积滞水排除工作。
(7)区交通局督导全区各级公路易积水道路及其附属的下凹式桥涵“三个责任人”到位履职,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险人员、装备、车辆布控到位,根据汛情发展果断组织采取积水排除、断路绕行等措施,及时向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抄报内涝积水信息。合理调整交通运营线路和运力,保障交通运行,做好汽车站、地铁站、景区等滞留人员接续运输的运力保障,加强存在风险站区及线路的防汛风险防控,及时处置有关险情,强化山区道路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处置,做好防汛物资运输车辆的保障;协调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车站显示屏滚动发布汛期预警信息。
(8)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督导在建工程暂停施工,及时做好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安置;加强深基坑、高堆土监测和在建工地巡查,及时处置险情。加强居住小区、危旧房屋和低洼院落巡检巡查,指导相关镇(街道)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做好工程基坑和普通地下空间防倒灌工作,及时处置积水内涝险情并向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抄报。根据气象预报做好房屋和在建工程防大风工作。
(9)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适时发布预警调整信息,并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群众避险转移工作。
(10)区城市管理委组织相关单位加密做好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巡查巡检,及时处置险情,保障城市运行;负责按照积滞水隐患点管控责任分工做好积滞水险情处置;组织督导相关单位做好城市道路垃圾清扫、加强道路推水、清淤等作业,及时处置道路滞水;根据气象预报做好防大风工作,视情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
(11)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督导关闭涉地质灾害景区和游客疏散避险,加强普通涉山涉水景区巡查检查,指导各相关镇(街道)做好乡村民宿的游客疏导工作,视情暂停户外有组织的文旅活动,适时暂停线下室外文化艺术类培训,做好相关信息滚动发布工作。
(12)区委宣传部利用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滚动播报汛情及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区委网信办加强舆情引导,梳理网民救援需求信息,及时报至区防指。
(13)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及时疏导交通,根据汛情发展对道路的积滞水点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14)区公路分局加强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及时处置公路险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险人员、装备、车辆提前布控到积滞水隐患点,适时启动道路抽排水作业,视情及时组织清运道路淤泥,采取封路措施。
(15)区应急管理局督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汛措施,并做好抢险准备。根据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救助响应,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调用准备。
(16)区教委组织本区教育系统的降雨应对工作,停止露天集体活动,保障在校师生安全,暂停户外教学活动并安全疏散转移相应人员,视情安排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采取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课措施,适时暂停线下课外培训活动。
(17)区体育局组织指导相关单位暂停举办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及室外体育运动类培训,及时做好有组织的登山、探险、徒步、骑行、涉水运动等相关活动人员的预警工作。
(18)区国动办加强人防工程的巡查监测,及时处置险情,适时关停存在防汛隐患的人防工程。
(19)区园林绿化局加强道路两侧树木的巡查,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断枝和影响河道行洪的树木,及时关闭高压线下的公园区域、林场。
(20)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政务外网的通信应急保障和恢复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基站维护、重点区域、重要目标、重要场所等通信服务保障,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及时通过短信等方式发送防汛提示信息,做好通信抢修准备。
(21)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督促各镇农业领域根据气象预报做好防冰雹、防大风工作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区消防救援支队及其他防汛抢险队伍依照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积滞水等险情,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参与险情处置,必要时可自主强化响应措施。各社会力量可根据相关镇(街道)防汛需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参加防汛抢险救援。
(23)区供电公司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及重点部位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工作。
(24)京能集团防汛专项分指、中铁京西公司防汛专项分指组织所属单位及职工认真落实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和各项防汛措施,及时处置防汛突发事件;关闭所属施工工地,提前做好职工及家属避险转移安置。根据区防指安排参加本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5)各相关镇(街道、管委)实时跟踪研判雨情、汛情、险情,组织关闭辖区内涉山涉水类景区、施工工地、山洪泥石流沟道、地质灾害点、地下空间等危险区域。根据气象预报做好防大风、防冰雹工作,加强各类防汛隐患点的巡查检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应急抢险力量和设备设施预置到重点部位,及时处置险情;督导落实“七包七落实”措施,及时转移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养老机构、险村及其他居住场所的人员,重点关注所辖区域的山洪泥石流沟道、地质灾害易发区、河道、水库、塘坝、下凹式立交桥、易积滞水点、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地下空间、深基坑、高堆土、高挡墙等防汛重点部位,落实包保责任。督促转移低洼区域、地下空间的机动车辆,及时处置突发险情。加强跨界河流、沟道的防洪协同。安排区领导包镇街工作组处级领导进驻所包镇(街道、管委)指导防汛工作。
(26)区武装部门组织驻区部队、基干民兵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动员准备。
(27)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抢险准备与险情处置工作。
(28)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关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调整工作时间,采取错峰上下班或居家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及时关停(关闭)存在防汛隐患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各社会单位检查、调试本单位排水防涝设施,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9)社会公众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减少或避免降雨期间出行,科学避险。
(30)区气象局每小时报告雨情监测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每一小时报告洪水、山洪及内涝积水监测结果和发展趋势预测分析;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每一小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区应急管理局每一小时报告一次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按照“零报告”与“一小时一报”要求向区防指报告汛情险情信息。
4.4二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后,经综合分析洪水风险、山洪灾害风险、积水内涝风险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预警级别、发展态势及危害程度,区防指启动全区或分区域的二级应急响应。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相关镇(街道、管委)和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或区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在区防指指挥场所指挥。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相关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在防汛指挥位置开展工作。必要时,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按照区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指挥。区防汛办(区应急局)启动联勤值守机制,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武装部、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派熟悉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到区防指指挥场所参加降雨联合指挥应对。
(2)区防指通过预警中心向社会发布全网安全提示信息。
(3)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依据预案自主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值守、备勤。
(4)各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立即行动,落实“七到位”措施(指挥调度领导到位、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到位(各镇(街道)、受山洪、洪水、地灾、内涝等风险威胁的施工工地、景区及有关单位的人员应转尽转、应转早转)、抢险救援力量预置到位(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在易积滞水点、河道险工险段等防汛重点部位、山区镇街等预置抢险、救援力量)、防汛重点部位封闭管控到位(山洪沟道、野山野沟、河道险工险段、地灾隐患点、塘坝等重点部位全部封闭或落实管控措施)、停工、停产、停学、停业措施等落实到位(在建工地全部停工,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全部停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止线下教学(培训)活动,所有景区、乡村民宿、公园、景点、林场、户外休闲文化娱乐场所、所有地下空间或低洼区域的营业场所全部停业,所有户外旅游、有组织的室内、室外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全部停止。企事业单位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人员外,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停工停业。必要时采取公交停运措施,重点危险区域和主要抢险救援道路视情实施封闭道路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社会提示和舆情管控到位(通过辖区各类媒体、媒介滚动发布预报预警信号和安全提示信息、梳理市民救援需求信息)、预报预警保障工作到位(区气象、水务、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实时、滚动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全力做好极端强降雨应对工作。
(5)区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组织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成员单位、相关专家加密开展汛情会商,适时与河北相邻县沟通联系,滚动研判防汛形势。实时视频连线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及成员单位,指挥部署调度降雨应对工作。
(6)区防指统筹选派工作组督导检查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镇(街道、管委)和成员单位的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区领导包镇(街道)指导防汛工作组安排区级领导进驻所包镇(街道、管委)指导防汛工作;加强与河北相邻三县的信息通报及联防联控工作,视情协调区武装部做好驻区部队动员和准备,必要时安排部队预置在山区镇(街道)。
(7)区水务局加密水库、河道、堤防、闸坝等水利工程及山洪沟道、积滞水点的巡查和监测;根据汛情发展及时调整发布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和积水内涝风险预警等级;提出重点政府机关等要害部门、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的风险情况和防御建议;加强与市水务局沟通,及时掌握各水库上游降雨及来水情况,及时评估水库、河道来水风险,科学调度洪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水库汛限水位要求,充分考虑下游村居安全,提前开展水库预泄,降低水位,并适时向区防指报告水库调洪等水情信息;水库泄洪期间,督促沿河相关镇(街道)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重点河段要拉起警戒线,避免群众靠近河道;指导永定河流域相关镇(街道、管委)和相关单位开展水利工程巡堤查险及险情处置,重点强化堤防险工险段抢险救援力量准备和物资准备,组织抢险队伍全员在岗待命,指导各抢险队伍依预案做好抢险工作;必要时,提前向区防指提出驻区部队等抢险力量的预置及抢险调度意见;指导相关镇(街道、管委)做好日均降雨量150-200毫米时,受山洪、内涝和洪水威胁区域人员的提前避险转移工作;督促相关镇(街道)封闭所有山洪沟道及存在风险隐患的堤防、河道两岸的人行步道、堤顶道路等危险区域;及时通知并统筹协调相关单位、镇(街道、管委)按照管理职责加强城镇积水排除及相应险情处置;加强区级防汛物资管理,及时补充或更新物资储存,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和调用流程,确保物资随时能够调用。
(8)区交通局组织指挥本区各级公路易积水道路及其附属的下凹式桥涵“三个责任人”到位履职,在确保人员安全前提下,组织抢险人员、装备、车辆提前布控到位,增加道路巡查频次,根据汛情发展果断组织采取积水排除、积水断路等措施,及时向水务分指抄报内涝积水信息;合理调整交通运营线路和运力,做好汽车站、地铁站、景区等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处置的运力保障,保障交通运行安全;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协同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避险转移等处置应对;运用京蔚高速公路等骨干道路,发挥其防灾救灾复合型廊道的作用,保障防汛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保障;加强对存在风险公交站区及公交线路的风险防控,强化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道路巡查,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视情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道路的封闭工作,及时处置有关险情;组织做好受损公路、桥梁抢修,配合区公安分局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车站显示屏滚动发布预报预警、安全提示、低洼区域车辆转移等信息。
(9)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督导落实在建工程停工、人员提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