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收费标准,在驶离停车位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道路停车费用。未缴纳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缴纳费用。
现对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驶离我区道路停车位且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车辆(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通知。请停车人按规定于驶离车位后三十日内缴纳道路停车费,尽快通过“北京交通”APP等方式缴费。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车辆
2024年7月12日
索 引 号:11J037/ZK-2024-000204
公开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信息名称: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2024年7月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通知缴费公告(上半月)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7-12 09:46
发布日期:2024-07-12 09:46
内容概述: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2024年7月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通知缴费公告(上半月)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收费标准,在驶离停车位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道路停车费用。未缴纳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缴纳费用。
现对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驶离我区道路停车位且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车辆(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通知。请停车人按规定于驶离车位后三十日内缴纳道路停车费,尽快通过“北京交通”APP等方式缴费。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车辆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