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具体职责 | 业务事项 | 信息类别 | 内容标准 | 公开时限 | 公开形式 |
1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标 题】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时 间】 | ||||||
【正 文】 | ||||||
2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指南 | 【标题】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正文】 | ||||||
3 |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 机构职责 | 机构职责 | 主要职责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4 | 领导介绍 | 领导介绍 | 【基本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领导姓名 | ||||||
职 务 | ||||||
5 | 机构信息 | 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联系方式】 | ||||||
办公地址 | ||||||
网 址 |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咨询服务】 | ||||||
咨询方式 | ||||||
受理时间 | ||||||
受理部门 | ||||||
【监督投诉】 | ||||||
投诉方式 | ||||||
受理部门 | ||||||
受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程序标准 | ||||||
6 | 内设机构 | 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职 责】 | ||||||
7 |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 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系统评选表彰 | 业务动态 | 工作动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8 | 负责受理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提出的信访诉求及批评建议,通过“区长信箱”、政务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提出的署真实姓名网上信访诉求及批评建议,受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和传真。负责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和传真事项。负责接待、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来访。负责接听群众查信电话,解答相关事宜。 | 来信渠道、网上信访渠道、来访渠道 | 《来访人须知》、《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流程》《来访事项处理流程》、《来访接待时间》 | 【政务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涉及本区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区群众到区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场所非正常上访的劝返接回工作。 | 【信访指南】 | |||||
【法规文件】 | ||||||
9 | 负责征集、办理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负责收集、整理、报告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区委、区政府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议。 | 人民建议征集渠道 | 《人民建议征集指南》 | 【政务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信访指南】 | ||||||
10 | 起草全区信访工作有关材料和文件。负责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宣传报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和信访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模范。组织、指导本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 起草全区信访工作有关材料和文件 | 工作计划 | 【政务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信访指南】 | ||||||
【法规文件】 | ||||||
11 | 宣传工作 | 宣传报道 | 【政务信息】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法规文件】 | ||||||
12 | 会议培训 | 网站信息 | 【政务信息】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信访指南】 | ||||||
【法规文件】 | ||||||
13 | 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资金信息 | 按照区财政统一部署执行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14 | 部门决算 | 资金信息 | 按照区财政统一部署执行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5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信息 | 资金信息 |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