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编审主体,压紧压实编制审核责任。各部门、各镇街作为报告编制“第一责任人”,履行编报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细化审核内容,杜绝基础性错误。二是狠抓基础管理,夯实数据质量。加强财政与部门对账、部门与单位对账、财务与资产对账的口径一致性,同时对在建工程及时转固,对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会计核算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着力夯实编制基础。三是优化管理流程,做好三大报告之间的数据衔接。继续做好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衔接,及时总结上年度财务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差异原因,便于财务人员及时对本部门、本单位会计账与资产账进行比对,确保同口径数据一致。四是强化审核、提升编制水平。着重对财政部下发的审核要点进行讲解,并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予以重点提示,同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边审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及时纠偏,加强各部门、各单位间交流学习,共享存在问题,切实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