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3月末,我区中央直达资金规模12,263.51万元,指标均已分配下达完毕,指标分配下达率100%;实际支出8,459.44万元,支出率69%。具体支出结构及主要成效如下:
1.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94.17万元,支出进度47.1%;保障下沉镇街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治安巡防员等纳入镇街统一管理的公益性就业组织协管员正常开展工作。
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460.63万元,支出进度66.5%;发放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和补助金,减轻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压力;慰问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农籍老兵等),体现党和政府对保家卫国功臣的关爱。
3.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支出8.88万元,支出进度100%;用于减轻优抚对象医疗负担。
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531.71万元,支出进度94.5%;扎牢社会救助红线底线、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
5.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31.75万元,支出进度73.1%;一是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提供燃油补贴,减轻残疾困难群体经济负担。二是落实残疾人康复政策,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为残疾人康复提供必要的场地器械康复指导等服务。
6.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723.28万元,支出进度48.6%;一是落实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二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8.3万元,支出进度46.1%;积极落实资助政策及教育保障机制,为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8.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2079.25万元,支出进度52.2%;对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准确发放补贴,有效解决了我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9.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1.46万元,支出进度75.4%;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增强金融普惠性,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10.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300万元,支出进度100%;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权益,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首都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