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翅镇2024年上半年城市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协管员队伍综合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雁翅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8名,其中治安巡防员(辅警)4名,村级动物防疫员3名,低保专干1名。
二、报考条件
根据不同岗位报名条件如下:
(一)治安巡防员(辅警)、村级动物防疫员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城市协管员工作,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分配。
2.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条件,即:登记失业人员(居民)、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女满四十周岁以上和男满五十周岁以上人员。
(二)低保专干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户籍人员,18至45周岁(1979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10日出生),且没有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待业青年、家庭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城市协管员工作需要;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雁翅镇政府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通过警务微信小程序开具或到雁翅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取介绍信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报考不同岗位的人员需携带材料如下:
1.报考治安巡防员(辅警)、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两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2.报考低保专干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两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4)符合优先选聘条件的提供相应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获奖情况证明、家庭困难人员低保证明、复退人员复退证明等。
(二)审查
对应录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录环节发现应录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应录人员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应录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不足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以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取消后续资格。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如出现放弃资格或审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上岗工作
(一)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录用人员与公益性就业组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后月薪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随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调整。
2.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假、节假日休息。
(三)安排上岗。治安巡防员(辅警)由区公安分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其他岗位由雁翅镇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上岗。
(四)岗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由区公安分局或镇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城市协管员培训及政策学习,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岗前培训开始后,如再出现招录岗位人选空缺情况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城市协管员相应岗位职责履行,考核事宜参照《滚球体育app_188篮球比分-直播|官网:雁翅镇城市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落实。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可在雁翅镇政府官网、“红雁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
2.从应录人员报名到招录工作结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录人员本人负责。
3.应录人员应按照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录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5:00
报名地点:雁翅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雁翅镇党群工作办公室 杜荣华 61839759
雁翅镇便民服务中心 姜 涛 61839100
雁翅镇党群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