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当前正值北京市森林防火春防紧要期(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15日),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首都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森林防火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森林防火规定
-
禁火范围。北京市全域林区及林缘周边为森林防火区,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
禁止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防火区内从事以下行为:吸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烧纸祭祀;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其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
进入林区要求。进入林区须主动配合检查,登记个人信息,上交火种;车辆需安装防火装置,严禁在林区道路丢弃烟头、火源。
二、市民责任与义务
-
主动配合管理。林区周边居民应加强家庭防火教育,严禁在房前屋后堆放易燃物;进入林区人员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防火标识提示。2.特殊人群监护
-
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老人、残障人士的看护,防止其接触火源或进入危险区域。
-
火情报告义务。发现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拨打属地管理部门61880022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不谎报、不瞒报、不拖延,配合开展初期扑救。
三、违规处罚与法律责任
-
凡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者,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
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生态修复赔偿;
-
公职人员违规用火或失职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四、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市民朋友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积极参与防火宣传,主动劝阻他人违规用火行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妙峰山镇森防应急电话:61880022
北京市森林火警电话:12119
2025年3月23日
温馨提示: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您的每一份谨慎,都是对首都生态安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