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民政一卡通”(以下简称“民政一卡通”)由民政部门免费向我市享受政策性津贴、补贴、救助或优待的民政对象发放,无需个人申请。根据民政对象是否享受免费公交、公园、地铁等社会优待政策进行划分,“民政一卡通”分为“民政优待卡”和“民政普通卡”。
“民政优待卡”面向具有社会优待政策的京籍残疾军人、京籍伤残人民警察、京籍军队离休干部、京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加载相应的社会优待功能;“民政普通卡”面向不具有社会优待政策的其他类民政对象发放。
相关内容:《“北京通-民政一卡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提升首都民政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切实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好便利化服务,市民政局依托“北京通”平台建设“北京通-民政一卡通”,联合市经信委等10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北京通-民政一卡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更好的深入理解《管理办法》有关内容,有关解读如下:
一、发放对象
“北京通-民政一卡通”(以下简称“民政一卡通”)由民政部门免费向我市享受政策性津贴、补贴、救助或优待的民政对象发放,无需个人申请。根据民政对象是否享受免费公交、公园、地铁等社会优待政策进行划分,“民政一卡通”分为“民政优待卡”和“民政普通卡”。
“民政优待卡”面向具有社会优待政策的京籍残疾军人、京籍伤残人民警察、京籍军队离休干部、京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加载相应的社会优待功能;“民政普通卡”面向不具有社会优待政策的其他类民政对象发放。
二、功能设置
1.资金发放功能。民政政策范围内的社会救助金、津贴、补贴、抚恤补助、慰问金等财政资金的发放。
2.社会优待功能。“民政优待卡”持卡人享有的免费乘坐市内地面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免费参观和游览公园、景区、博物馆等优待。“民政优待卡”仅限本人使用,需每年到制卡银行延期一次。
免费乘车范围为:除旅游观光线、定制公交等多样化服务专线以外的北京市市域内公交运营线路;除机场专线和市郊铁路外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
免费游览公园、景区、博物馆范围为:市、区级政府投资为主并运营管理的公园、景区、博物馆等(大型活动期间除外)。
3.医疗报销功能。按照民政对象补助医疗、医疗费用减免、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在医保报销基础上,实现医疗费二次报销电子结算。
4.市政交通功能。持卡人可自行在市政交通一卡通指定充值网点充值缴费,缴费后可在市政交通一卡通应用领域(如公交、地铁等)使用。
5.金融借记功能。具备银行借记卡功能,每月至少三次市内跨行取款免手续费。借记卡功能激活及使用参照制卡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6.其他功能。根据业务实际,开发的其他个性化功能。
三、领卡与激活
民政对象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应证件到所在街道乡镇指定地点或军休所办理领卡手续。
“民政一卡通”储蓄账户首次使用,需按照制卡银行的规定进行实名激活验证、设置密码,并可自行选择关联同行其他存折账户,设置卡片支取限额。
四、使用与管理
1.使用方式。“民政优待卡”:持卡人免费乘坐地面公交,须上、下车刷卡;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须在人工售票亭换取免费乘车票;游览公园、景区、博物馆等,在装有刷卡设备的场所须刷卡入内;在没有刷卡设备的场所,按照各公园、景区、博物馆管理要求进入。“民政普通卡”:持卡人乘坐地面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费用支付及优惠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相关票价政策执行。
2.延期办理。“民政优待卡”优待功能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时间自发行日期起计算,在有效期到期前,持卡人需持身份证原件、“民政优待卡”到制卡银行网点办理延期。“民政普通卡”无需办理延期。
3.日常管理。
?卡片丢失。“民政一卡通”在使用过程中丢失的,持卡人应及时挂失储蓄账户金额(卡内市政交通一卡通电子钱包金额无法挂失),并到所在街道乡镇指定地点或军休所申请补卡。“民政优待卡”丢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卡片损坏。因故造成卡片无法正常使用的,可持卡到制卡银行申请换领新卡。补、换卡期间不影响资金发放。
?申领临时卡。因故未能及时领用“民政优待卡”的,可向制卡银行指定网点交回原卡后,申领临时卡。临时卡制卡时间为5个工作日,附有用户照片,采用实名制办理,有效期为2个月,过期失效。临时卡仅具有社会优待、市政交通功能,不具备金融功能,不能办理挂失和补办业务。待正式卡制卡或换卡成功后,本人或代办人领卡时须向制卡银行交回临时卡。
④相关费用。“民政一卡通”首次制作免费。卡片质量原因造成使用故障,可免费补办正式卡、申领临时卡;卡片丢失或人为损坏造成使用故障,补、换卡或申领临时卡,需本人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按制卡银行规定执行。若用户遗失临时卡,领取正式卡时,须按照制卡银行规定缴纳临时卡工本费。
五、换领程序
“民政普通卡”持卡人在符合“民政优待卡”发放条件时,原则上,由民政部门收回原卡,同时发放“民政优待卡”,相关待遇同时转移。
“民政普通卡”持卡人在符合“养老助残卡”的申领条件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换领,原则上,由民政部门收回原卡,相关待遇同时转移。
六、旧卡停用
原“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乘车卡”、“公园游览年票——见义勇为专用赠票”和“北京市见义勇为荣誉人员公园博物馆免费参观游览证”将统一换发为“民政优待卡”。见义勇为人员持旧卡换新卡,换发新卡后,上述三卡将停止使用。